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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初定须知

职称初定须知

来源: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  日期:2021-03-31

职称初定须知

职称初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平台:根据省一体化平台建设序时进度安排,从即日起全市中初级职称初定网上申报平台由原“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切换至“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loginType=GR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职称初定申报手册见附件1)。

2.职称初定相关要求:根据泰州市职称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报送纸质材料

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要求准备以下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至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人才开发科,如不报送纸质材料,则无法出具证书。

1. 经审核通过后由系统生成《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从平台导出,A4纸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2. 个人诚信承诺书(可在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和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市职称办审核后现场退回);

4.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纳记录清单(凡可通过系统获取参保单位信息的无需提供);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准入类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

6.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7.各年度考核表(企业不作硬性要求,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

8.个人工作总结及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9.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1项外,其余需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样式可从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证件原件请勿装订在材料中)。

(三)发证

初级职称初定由泰兴市职称办办理,相关纸质材料经市职称办审核无误后现场制作电子证书,同时将盖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返还。电子证书可在“网办大厅-查询服务-职称证书在线领取”里查看和下载,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中级职称初定经审核后统一送至泰州市人社局职称处办理,一个季度办理一次。

咨询电话:0523-87662686

 

附件:1. 职称初定申报手册

     2.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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