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初定指南
来源: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 日期:2025-02-25
一、初定对象
我市范围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初定条件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三)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四)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除药学专业(药品)等少数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专业外 的职称初定要求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外,其他系列(专业)的职称初定不再执行专业一致性要求。
为确保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保障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凡2021年12月31 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申请初定中、初级职称的政策按泰职办〔2019〕3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打开“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登录或者注册账号。
2.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申报”。申报人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资料(仅支持PDF格式)。
(二)报送纸质材料
市人社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2份),在10个工作日内(或系统反馈期限内)报送至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人才开发科,如不报送纸质材料,则无法出具证书。
(三)发证
初级职称初定由泰兴市人社局办理,经市人社局发文确认后通知申报人,返还《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并制作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网办大厅-查询服务-职称证书在线查询”里查看和下载,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中级职称初定经审核后统一送至泰州市人社局办理,一个季度办理一次。
四、相关说明
(一)办理时间
我市职称初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初定除外)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网上申报时限为每季度首月1日至季度末月10日。每季度末月10日后停止受理当季度职称初定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的顺延至下季度审核受理。
每季度末月11日至20日线下受理纸质材料。(即:3、6、9、12月的11日至20日受理线下材料)。
(二)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所属行政区划”:根据申报人单位属地情况来确定。 “所属行政区划”展开后选择“泰兴市”,若所属行政区划选择错误,会导致提交信息归属地不明,请慎重选择。
2.“报送受理部门”:选择“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学历(学位)信息:凡申报平台不能自动获取验证的学历 (学位)(中专及以下学历除外),均需申报人在“学历学位”中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需登陆“学信网”申请)。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4.工作经历:作为审核是否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需准确完整填写。
5.继续教育情况:在所考核的资历年度内每年须完成一门公需科目学习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登录“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学习考试)。系统上只需填写学习的公需科目课程名称。
6.工作业绩:作为审核是否具备初定职称所需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需准确完整填写。
7.工作总结:指任职以来工作总结(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等),建议至少800字,请勿超过2000字。
8.年度考核信息:事业性质人员须上传资历年限要求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9.社保缴费证明:申报系统不能自动获取申报人社保缴费信息的,需申报人上传社保缴费佐证材料。
10.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除上传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外,还需填写材料核实人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附件(核实人与申报人原则上缴纳社保单位为同一个)。
五、咨询科室及电话
泰兴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0523-87662686
我市范围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初定条件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三)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四)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除药学专业(药品)等少数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专业外 的职称初定要求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外,其他系列(专业)的职称初定不再执行专业一致性要求。
为确保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保障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凡2021年12月31 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申请初定中、初级职称的政策按泰职办〔2019〕3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打开“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登录或者注册账号。
2.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申报”。申报人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资料(仅支持PDF格式)。
(二)报送纸质材料
市人社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2份),在10个工作日内(或系统反馈期限内)报送至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人才开发科,如不报送纸质材料,则无法出具证书。
(三)发证
初级职称初定由泰兴市人社局办理,经市人社局发文确认后通知申报人,返还《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并制作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网办大厅-查询服务-职称证书在线查询”里查看和下载,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中级职称初定经审核后统一送至泰州市人社局办理,一个季度办理一次。
四、相关说明
(一)办理时间
我市职称初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初定除外)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网上申报时限为每季度首月1日至季度末月10日。每季度末月10日后停止受理当季度职称初定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的顺延至下季度审核受理。
每季度末月11日至20日线下受理纸质材料。(即:3、6、9、12月的11日至20日受理线下材料)。
(二)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所属行政区划”:根据申报人单位属地情况来确定。 “所属行政区划”展开后选择“泰兴市”,若所属行政区划选择错误,会导致提交信息归属地不明,请慎重选择。
2.“报送受理部门”:选择“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学历(学位)信息:凡申报平台不能自动获取验证的学历 (学位)(中专及以下学历除外),均需申报人在“学历学位”中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需登陆“学信网”申请)。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4.工作经历:作为审核是否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需准确完整填写。
5.继续教育情况:在所考核的资历年度内每年须完成一门公需科目学习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登录“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学习考试)。系统上只需填写学习的公需科目课程名称。
6.工作业绩:作为审核是否具备初定职称所需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需准确完整填写。
7.工作总结:指任职以来工作总结(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等),建议至少800字,请勿超过2000字。
8.年度考核信息:事业性质人员须上传资历年限要求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9.社保缴费证明:申报系统不能自动获取申报人社保缴费信息的,需申报人上传社保缴费佐证材料。
10.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除上传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外,还需填写材料核实人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附件(核实人与申报人原则上缴纳社保单位为同一个)。
五、咨询科室及电话
泰兴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0523-8766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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