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经济专业、石油化工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 日期:2014-03-27
按照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称工作办公室下发的苏经信职称办〔2014〕2号《关于组织申报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精神,本年度经济、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省直单位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自2014年2月20日起开始受理,5月20日截止。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8〕1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等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8〕19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申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省职称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4〕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4〕15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5〕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应严格执行相关资历年限要求,即取得资格当年和申报当年均不得计入资历年限。
申报范围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材料报送时间
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或认定材料均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及网上录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
请一区四园经发局(科)、乡镇(街道)经服中心认真组织,安排专人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请申报人员务必于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委,由经信委合同市人社局联合初审后,进行网上申报。
三、几点要求
1、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jseic.gov.cn),进入“职称申报系统”,查询、阅览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及表格,以及申报录入个人信息资料。网上申报个人信息资料时限为
2、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研究员级)、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或认定均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3、各申报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翔实、齐全、工整,表格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及文件复印件须按规定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所报材料须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涉及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情况,一律以有资质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为准。
4、各申报人员将本人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我委,由我委会同市人社局初审后,再登录江苏省经信委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申报资料。各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时要仔细,进入“评审”或“认定”页面,不可进错;同时,要保证书面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性。业绩成果证明、各类证书、任职文件、论文等材料用PDF格式扫描录至网上申报系统。个人申报密码务必牢记,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正确,防止下次不能进入系统查看和修改。
5、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教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没有签订《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的人员,其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此外,各类申报人员还应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在完成本系统(单位)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任务的同时,还须完成至少四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证书。(具体见“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6、联系人:吴 惠;联系电话:87635783。
附1:关于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说明
附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1、申报人员任职问题。任职年限累计7年(
2、企业信用等级问题。出发点是了解企业的诚信度,一般在某一方面就可以说明问题。可以是企业在资产方面的信用证明,也可以是企业履行合同诚实经营方面的信用证明。如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工商部门出具的重合同守信用证明或经银行授权的中介组织出具的信用评估证明等等,提供其中任何一项均可。
3、依法纳税问题。须由当地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可以提供近3年缴税情况、也可以说明近3年未发现企业偷漏税行为。
4、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问题。须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企业经营业绩问题。销售收入、年缴税额、扭亏增盈及累计净利润、本市行业排名4项中,达到或符合其中任何1项条件均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是年缴税额、扭亏增盈及累计净利润,请提供近三年经法定资格中介组织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是销售收入,请提供上年经法定资格中介组织审计的财务报告。行业排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统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6、个人或企业所获的奖励荣誉等问题。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只须达到或符合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条件第(四)条中的任何一项即可。品牌、商标或省部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称号,仅限董事长、总经理申报使用;对于品牌、商标、企业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在申报人员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期间获得。个人表彰一定要4年以内处级以上表彰的证书。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优秀共产党员等。
7、所获奖项界定标准问题。经济管理涵盖各行各业,认定条件不可能预计和包括所有奖励或荣誉,审核时应坚持“同等相应水平”的把关原则,以与经济管理工作密切相关、能体现出申报人员较高的经济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为界定标准。
高级经济师认定,除工业企业外,有法人资格的金融业、投资业、商业流通业及建筑行业,只要销售额达到4000万元或近三年每年纳税(国税、地税)合计400万元以上企业的副总经理(含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有明确分工的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且符合以上条件的都可申报。
附件2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自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职称主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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