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泰兴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 日期:2014-06-13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农业委员会
泰农发〔2014〕78号
关于报送2014年泰兴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14年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将于8月进行,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党政机关中的技术人员,凡在农村生产第一线进行技术承包,直接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且目前持有效合同的,也可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直接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1、中专或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初定为技术员资格;
2、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或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二)助理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条件
1、中专毕业并担任技术员职务四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或高中(含职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且获得大专专业证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高中(含职中)毕业,担任本专业技术员职务四年以上,成人大专在读,且已有六门学科成绩合格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取得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三)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按《泰州市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可登录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查询)。
三、申报范围
农艺(含作栽、土肥、植保、蚕桑、园艺、农产品质量、农业社会化服务)、林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等专业。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排版, 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
(2)《泰兴市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0份。本表用A4纸正反打印,其中中级职称申报人员“主要技术工作经历”、“主要经历(能力)”、“主要工作业绩”栏中所列内容要对照评审条件的条款作注明(符合第几条第几款),方便专家核查。
(3)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结果报告2份(1份装订在附件内)。
(4)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本人签名,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装订于附件材料内。
(5)有关证件复印件及原件: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凭大专专业证书申报的,须提供中专或高中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或截止2013年12月31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信息化素质考核成绩不作合格要求,但必须提供由市人事考试部门出具参加考试的成绩证明)、继续教育证书、农业技术承包有效合同书。
(6)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泰兴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评审材料中,除申报表、简介表不装订外,其余均须按材料目录表顺序装订成册,以一人一袋整理,材料袋(牛皮纸袋)封面要贴上评审材料目录表,并在材料袋底部贴上纸条,内容为:单位、姓名、专业、编号(分两行,编号空着不填)。申报表及照片(1张)不装袋,照片为免冠小2寸(40mm×30mm)近照,背面用圆珠笔或2B铅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
(8)《个人申报材料附件》(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附件目录;
②公示结果报告;
③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④学历和学位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
⑤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⑥国家(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合格证书原件;
⑦取得现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⑧专业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⑩工作能力、业绩证明材料、有效承包合同;
⑪个人荣誉证书;
⑫代表性论文(著作)及证明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论文或专业文章(装订原件,如较厚较大可复印相关页)。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和所在单位负责人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诚信承诺书》,对申报者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申报者所提供的附件材料中每项材料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中没有签订好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诚信承诺书》及附件材料未有核实人签字和公章的,一律作无效处理。
2、信息化素质考核要求仍按《关于当前职称工作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泰人通[2004]79号)文件执行。
3、申报人员应符合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在完成本系统(本单位)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任务的同时,初级申报须完成至少1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的学习任务,中级须完成至少4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的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证书,未完成的可登录泰兴市技术人员服务网学习。
4、学用专业不一致人员及评委会认为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须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依据。
5.乡镇申报材料按专业分别送市农机局、市农技中心、市畜牧兽医中心、市林业中心、市水产站受理审核,上述单位将材料汇总后送农委组织人事科。
六、报送程序、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4年7月10-20日,逾期不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联系电话:87636684。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6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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