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

关于报送2014年医药石油化工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4年医药石油化工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  日期:2014-04-16

 

关于报送2014年医药石油化工工程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14年医药石油化工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医药、石油化工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评审条件等按照《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申报人员在完成本系统(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任务的同时,还须完成至少五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证书。
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自今年起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没有签订《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的人员,其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区)申报人员将本人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市(区)经信委、人社局审核。
(二)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齐全、工整,表格填写清楚,所报材料须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三)各市(区)经信部门在审核、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坚持“清晰明辨、准确无误”的原则,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对弄虚作假者,应及时予以制止;对不符合申报形式要求的,应及时提醒申报人员按要求重新整理。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医药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中级职称证书、任职聘书;
(六)职称计算机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
(七)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以及五门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八)单位或有关部门推荐材料以及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
(九)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以及项目成果鉴定验收等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十)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发表的论文(须在有正式刊号的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和出版的著作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十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十二)申报人员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资格证书用,照片后面请用圆珠笔标注单位、姓名)
以上材料除(一)、(二)、(十一)项外,其他各项材料均须装订成册,所需证书均提供复印件,且必须经所在市(区)职称办审核确认并盖章。
五、其它
1.报送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市经信委人事处,联系人:张进秋,联系电话:86839272;医药园区内的单位报送至园区组织人事局综合科,联系人:居斌,联系电话:86200272;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500元,请各市(区)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