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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  日期:2015-05-05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史志档案办公室
 
 
 
 
 
泰史志档字[2015]13号
 
 
 

关于开展2015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泰州市人社局和党史方志档案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泰史志档[2015]45号)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江苏省档案专业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26号)和《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泰人通〔2004〕79号)文件精神,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是:
   (一)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对照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资格申报不受户籍、档案和身份的限制。
(二)凡符合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亦可按规定申报相应级别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但所取得的专业资格,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三)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岗位),因工作需要转入到档案专业技术岗位的,相近专业学历岗位人员在现档案工作岗位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相应等级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申报转评同一档次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
(四)原非相近专业学历岗位人员申报转换档案专业初级技术资格的,应在现档案专业岗位工作1年以上;申报转换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应在现档案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申报转换档案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应在现档案专业岗位工作3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能履行新岗位职责,按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条件报评转换档案系列同级资格。
转评新资格后并在档案专业岗位工作1年以上,方可申报晋升档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按其获得该学历(学位)后,实际从事档案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计算。
对先后取得两个以上不同层次学历(学位)的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按其选定的某一学历(学位)获得后,实际从事档案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计算。
申报人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已经超过规定的正常晋升年限1年以上,后学历又是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学历,且毕业已满3年,可以正常申报;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已达到规定的正常晋升年限,后学历又是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学历,且毕业已满4年,可以正常申报。毕业但未满规定年限的,均视为破格申报。
二、报评资格条件
2015年申报档案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按《江苏省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26号)文件执行(详情登陆江苏档案信息网www.dajs.gov.cn查询);申报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按泰职办字〔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档案专业初级技术资格按泰史志档〔2010〕38号文件规定执行(详情登陆泰州市党史方志档案信息网http://szb.taizhou.gov.cn和泰州职称网http://zc.jstzhrss.gov.cn查询)。
对于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条件分别按泰人通〔2007〕45号和泰人通〔2004〕79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年度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学时总数(高级至少需360学时,中级至少需160学时,初级至少需40学时),并需提供近5年内(2010-2014年)的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申报中级职称须取得四门以上合格证,申报高级职称须取得五门以上合格证。(可登录“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学习,原取得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也认可)。
三、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评审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申报评审材料送至市史志档案办公室人秘科(电话:87657775),逾期不予受理。
2、按照市职称办的要求,申报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资格人员要登录泰州职称网(http://zc.jstz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5月4日-6月15
3、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二级评审方式。第一级评审进行档案业务知识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笔试。7月上旬,考试复习范围将在泰州市党史方志档案信息网(http://szb.taizhou.gov.cn)公布。8月中旬,对申报人员进行上门现场考核。笔试成绩和现场考核情况均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8月底完成档案专业中(初)级评审工作。
4、档案系列高级资格评审仍按二级评审方式进行,档案系列副高级资格第一级评审采取笔试方式,正高级资格第一级评审采取面试方式。笔试和面试内容均以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理念与范式:档案工作新探》及高研班授课内容为参考,着重考察申报对象的学术水平和档案专业理论素养。笔试、面试拟在8、9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二级评审在9月完成。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基本内容
1、凡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认真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并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没有签订诚信承诺书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对象需提交由市人社局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3、申报中(初)和高级技术资格的,分别按照《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人员材料目录》(附件3)和《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材料目录》(附件6)的内容和要求,提供所需各类材料。
4、凡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申报对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申报档案专业×××资格公示情况说明》,含公示内容(学历、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公示范围、时间和结果等。中、高级申报对象还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9)。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要求。申报时需出具由本单位填写、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岗位数额使用情况说明,说明本单位岗位数总额、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比例及聘用情况,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否则不予接收。
5、申报高级资格人员须填报《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7)。
6、申报研究馆员资格人员需提交所发表论文原稿电子版(刻制光盘),以便比对查看。
7、申报对象需提供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高级2张,中、初级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推荐和委托评审单位要加强对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并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材料进行公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的申报对象,单位只对其工作业绩、论文、专业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并盖章。其学历、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盖章。
2、中、高级资格申报材料,分“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分册装订,初级可不分册装订。委托评审函、评审申报表、人员情况简介表、考试报名表等不装订,另放。将整理好的材料装进材料袋(盒),并在封面贴上《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附件2)或《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附件5)。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为新表,可在江苏档案信息网(http://www.dajs.gov.cn)“部门工作-职称评审”栏目或泰州党史方志档案信息网“档案服务”栏目下载。中级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个人资料后,下载并打印。申报表为A4纸,双面打印,需加盖骑缝章。不得加页或更改版式。
4、材料的规格、份数及报送时间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凡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5、评审材料由本人或呈报单位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未作说明不予清退。
六、注意事项
1、本专业工作年限、资历计算年限、论文发表时间、职称英语(古汉语)、职称计算机证书获得等所有时限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2、高级评审收费标准按省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中、初级评审收费标准按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上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需交纳评审费。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中、初级)
3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人员材料目录
4、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5、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高级)
6、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材料目录
7、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
8、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9、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史志档案办公室
                                   2015年4月  
 
 
 
 
 
 
 
 
 
 
 
 
 
 
 
 
 
 
 
附件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论文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自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职称主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附件2                               编号:
 
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现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职称(资格)                          
申报情况: 晋升            转评      
序号
 料 名 称
 件
复印件
   
1
业务自传
中、初级各1份
 
装订
2
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学历证书
提供原件
1份
装订
3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
提供原件
1份
装订
4
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
1份
装订
5
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证书
提供原件
1份
装订
6
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提供原件
1份
装订
7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1份
 
装订
8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近4年)
 
1份
装订
9
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
1份
装订
10
论文或专业文章
提供原件
1份
装订
11
其它有关材料、附件等
 
 
装订
12
公示情况说明
提供原件
1份
装订
13
档案馆(室)库房照片
3张,不同角度
 
不装订
14
委托评审函(各市区附申报人员花名册)
1份
 
不装订
15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型)
中级一式3份,
初级2份
 
不装订
16
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中、初级一式15份
不装订
17
近期免冠大1寸照片
1张
 
不装订
注:请将此目录表贴在报送材料袋(盒)的外表面。
 
附件3
 
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人员材料目录
 
一、资格材料
1、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
3、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须提供《江苏省档案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或经学历教育取得的四门以上档案专业理论课程的合格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至少四门)和专业科目培训的合格证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职称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明或《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考试成绩证明各1份。
6、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
二、反应专业能力、业绩成果、专业理论水平材料
1、业务自传1份(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能力和学术水平。业务自传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2、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申报中级人员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专业文章等。参与完成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专业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市级交流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1式1份。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1式1份。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须提交论文宣读证明及相应的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
4、任现职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4年)复印件。
5、单位公示情况说明。
三、其他材料
1、提供档案馆(室)库房照片3张(不同角度拍摄),由所在单位确认。
2、市直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或各市(区)职称办初审后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不装订)。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型,一式3份(初级2份,不装订),并附免冠大1寸近期正面照1张。
4、《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4)(不装订),一式15份,一律使用A3即296×420mm纸打印。
5、具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含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论文、外语(古汉语)及计算机考试等证明材料)。


附件4
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别
 
出生年月
 
档案专业学术理论水平
 
单位名称
 
参加工作时间
 
全日制
 育
 
毕业时间、
院校及专业
 
在职学
历教育
 
毕业时间、
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院校及专业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主要业绩成果
 
现专业技术
资格
 
评审或考试
通过时间
 
申报资格
 
档案工作
年限
 
从事何种档案专业工作
 
承担其他工作(如果有)
 
分管档案数量
 
馆(室)藏档案门类
 
上级档案专业主管部门认定
 
职称外语(古汉语)、计算机考试成绩(或免试情况)
 
申报评审前四年继续教育累计学时
(含在职学历教育及各类培训学时)
 
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月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章
             
各市(区)党史方志档案部门审核意见
 
 
 
 
 章
           
论文论著发表情况
日期
论著(报告)标题
刊物(学术会议)全称
标准书号或期刊号
本人承担情况
 
 
 
 
 
 
 
 
 
 
                 
 
 
 
 
 
 
 
 
 
 
 
 
 
 
 
本表初、中级一式15份。 “档案专业学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主要业绩成果”栏填写时注明符合评审条件第几条第几款。


附件5
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现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职称(资格)                          
申报情况: 晋升                转评  
序号
 料 名 称
 件
复印件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高级一式3份,初、中级1份
 
A4纸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2
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高级一式20份,中、初级一式15份
 
一律使用A3即296×420mm纸打印。
3
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学历证书
 
1份
 
4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
 
1份
 
5
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高级一式3份
初、中级1份
 
1份装订
6
公示情况说明
1份
 
中、高级需提供
7
档案馆(室)库房照片
3张,不同角度
 
高级需提供,市档案局盖章确认。
8
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1份
 
9
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证书
 
1份
 
10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考绩登记表
 
1份
近五年
11
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
 
1份
 
12
业务自传
高级一式3份
初、中级1份
 
1份装订
13
论文或著作
篇(部)
 
正式发表的个人代表作
14
其它有关材料、附件等
 
 
 
15
近期免冠大1寸照片
1张
 
申报高级提供2张
16
委托评审函
1份
 
 
17
论文原稿光盘
1张
 
申报研究馆员者提供
18
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参加笔试报名表
1份
 
申报高级提供
注:请将此目录表贴在报送材料袋(盒)的外表面。
附件6
 
泰州市申报档案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材料目录
 
一、资格材料
1、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
3、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须提供《江苏省档案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或经学历教育取得的四门以上档案专业理论课程的合格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至少五门)和专业科目培训的合格证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职称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明或《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考试成绩证明各1份。
6、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7、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8、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
二、反映专业能力、业绩成果、专业理论水平材料
1、业务自传3份(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能力和学术水平。业务自传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2、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3、提交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等,其中,申报研究馆员:出版的学术性著作1部;参与完成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在国家级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独立或为主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或史料研究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报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在省专业刊物发表或省以上学术交流论文2篇或提交高质量高水平档案专业技术报告2篇。申报副研究馆员: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发表档案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省以上报刊公开发表不少于2篇(含中文核心期刊1篇),省以上档案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或提交高水平档案专业技术报告1篇。
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1式1份。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1式1份;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须是与论文发表时间对应版次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刊物;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须提交论文宣读证明及相应的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需出具报社、出版社证明。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4、任现职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5年)复印件。
5、单位公示情况说明。
三、其他材料
1、提供档案馆(室)库房照片3张(不同角度拍摄),由市档案局确认。
2、委托评审函1份(不装订)。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型一式3份(不装订),并附免冠大1寸近期正面照2张。
4、《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8)(不装订)一式20份,一律使用A3即296×420mm纸打印。
5、申报研究馆员资格人员需提供论文原稿光盘一张。
6、《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参加笔试报名表》2份。
7、具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含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论文、职称外语(古汉语)、计算机考试等证明材料)。
附件7
 
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
 
  
 
性别
 
出生年月
 
申报资格
 
工作
单位
 
最高
学历
 
专业
年限
 
现从事
专业
 
所学
专业
 
 
通讯
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
 
以 上 部 分 由 申 报 人 员 填 写
准考证号
 
专业考试
成 绩
 
说明:1、此表一式2份,一份随申报材料上报,一份留存省辖市档案局职称办或省直单位职称部门。
      2、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为寄送考试通知用,请务必准确填写。
  


附件8
 
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别
 
出生年月
 
档案专业学术理论水平
 
单位名称
 
参加工作
时间
 
全日制
 育
 
毕业时间、
院校及专业
 
在职学
历教育
 
毕业时间、
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院校及专业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主要业绩成果
 
现专业技术
资 格
 
评审或考试
通过时间
 
申报资格
 
档案工作
年限
 
从事何种档案专业工作
 
承担其他工作(如果有)
 
分管档案数 量
 
馆(室)藏档案门类
 
上级档案专业主管部门认定
 
 职称外语(古汉语)、计算机考试成绩(或免试情况)
 
申报评审前五年继续教育累计学时
(含在职学历教育及各类培训学时)
 
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省辖市档案局审核意见
 
 
 
 
 
 
 
 
                  章
 
                   
论文论著发表情况
日期
论著(报告)标题
刊物(学术会议)全称
标准书号或期刊号
本人承担情况
 
 
 
 
 
 
 
 
 
 
                 
 
 
 
 
 
 
 
 
 
 
 
 
 
 
 
本表高级一式20份。 “档案专业学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主要业绩成果”栏填写时注明符合评审条件第几条第几款。


附件9
 
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我单位             同志,至2014年年底已累计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共     年。其中主要专业工作经历如下:

 止 年 月
在何单位何部门
何岗位工作
从事的主要专业工作(专职或兼职)
任何专业
技术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单位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 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注:本证明由各申报人员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须有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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