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须知
来源: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 日期:2014-03-17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为国家系列的职称。地方职称证书遗失后,不予补办。
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地市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启事,注明遗失证书人姓名、证书名称、发文字号、证书编号;
(二)个人补证申请,说明个人基本情况,包括职称获得的时间、级别、专业,以及证书遗失时间和遗失原因;
(三)填写《补办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申报表》(一式3份,表格可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四)提供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粘于补办申请表上;
(五)职称批复原文件复印件、证书复印件。
通过评审获取的证书,初级证书的补办由我市人社局职称部门负责,中级证书由泰州市人社局补办,高级职称资格证书报省、国家补办。
证书补办每半年受理一次,分别为当年度5月和10月。
通过考试取得的证书,按有关要求,由个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省、国家补办。
【返回顶部】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