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初定按季度集中办理的通知
来源: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 日期:2024-01-04
关于实行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初定
按季度集中办理的通知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3〕8号)精神,从2024年开始,我市初级职称初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初定除外)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
一、办理时间
1.网上申报时限为每季度首月1日至季度末月10日。每季度末月10日后停止受理当季度职称初定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的顺延至下季度审核受理。
2.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A4 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 2 份),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每季度末月11日至20日线下受理纸质材料(即:3、6、9、12月的11日至20日受理线下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线上申报地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2.线下材料受理地址:泰兴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410室),联系电话:87662686。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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