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泰兴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 日期:2015-03-24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人社〔2015〕21号
关于开展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编制内在职在岗技术人员和根据人员聘用制正式聘用的工勤技能岗位在岗人员(2015年8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工种
汽车驾驶员、计算机信息处理员、保管员、厨师、园林绿化工、船闸操作工、闸门运行工、保育员等8个工种。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思想政治表现主要是指: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情况;生产工作成绩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等情况;技术业务水平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四、考核申报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坚持本人自愿和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的原则,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岗位等级考核。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按规定参加相应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
(三)197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工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取得人事工考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高中文化补习合格证书》。
(四)工作年限20年以上(1996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2010年底前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工证书的,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工作年限10年以上(2006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2010年底前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工证书的,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2014年底前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未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以及由普通工种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对暂不符合以上考核年限条件的人员,可提前一年报名参加培训考核,待符合条件后再予以发证。
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对于工作岗位已经调整或即将调整的技术工人,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参加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五)对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比照同期参加工作同等条件的工勤人员申报相应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六)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被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可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申报相应的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管理人员,按照相应的工作年限申报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有助理级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七)在本岗位做出贡献的工勤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市级技能竞赛取得前6名。
3.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4.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6.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凡符合放宽条件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同级工考办审核后方可执行。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1.报名。凡符合考核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正反打印),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各主管部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2)本人工资卡片;
(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4)2010年底前原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
(5)第三轮继续教育证书;
(6)高中以上毕业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高中文化补习合格证书》(申报高级工的人员提供);
(7)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8)考试考核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见附件一)。
2.培训。符合申报资格者须参加相关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培训与考核分别进行,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委托的培训单位负责日常培训教学的管理工作。
3.理论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科目为技术业务理论和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理论采取闭卷考试,职业道德采取开卷考试。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合格率原则上控制在85%以内;职业道德考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汽车驾驶和计算机信息处理高级工考核实行全省统一理论考试。
4.技能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技能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
5.发证。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合格的技术工人,核发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
6.工资兑现。机关工勤人员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按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根据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情况,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方可兑现工资待遇。
六、时间安排
4月份为报名阶段,5、6月份为培训考核阶段,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核发时间统一为2015年8月31日。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主管部门、单位务必于4月10日前将申报人员汇总报市工考办(见附件3)。
报名地点: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市人社局四楼410室)。
联系人:段向军,联系电话:87662686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关系到广大技术工人的切身利益,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广泛公开考核的政策规定、方法程序和时间要求,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要坚持条件和标准,加强资格审查,严格把好申报关。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
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名册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3日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3日印发
|
【返回顶部】 | 【关闭窗口】 |